2020年度市政府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情况的报告 2021-03-26
一、基本情况
(一)市政府审查情况
市政府受理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465件,比2019年增加25.68%。其中,市政府部门报备383件,占82.37%,前三位分别是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房屋管理局、市教委;区政府报备82件,占17.63%,前三位分别是松江区政府、嘉定区政府、闵行区政府。审结396件,其中,直接准予备案348件,通知改正后准予备案42件,终止审查6件(因文件存在问题被废止而终止审查4件),纠错率(指不予备案、自行改正和被废止文件的数量占已审结数量的比率)为 11.62%。
(二)各区政府审查情况
各区政府受理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共221件,前三位分别是浦东新区政府、金山区政府、松江区政府。共审结201件,其中,直接准予备案182件,通知改正后准予备案17件,不予备案2件,平均纠错率为9.45%。
二、主要成效
总体上看,各区、各部门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制定规范性文件,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为促进本市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良好的制度保障。近三年,报送市政府备案审查的规范性文件纠错率逐步下降,这表明文件质量在稳步提升。主要成效表现在,一是提高站位,为落实新发展理念和“放管服”改革创新提供法治支撑。虽然有的改革类文件内容没有直接的上位依据,但市、区政府在备案审查时予以支持,鼓励相关部门根据法治原则和本市实际进行探索。二是创新机制,有效服务疫情防控。市政府办公厅建立合法性审核快处机制,保障疫情防控措施合法,并对各区、各部门涉疫情防控文件开展专项备案审查,支持依法防控疫情。三是主动谋划,有序推进专项清理。全市共对涉及民法典及疫情防控的3098件规范性文件开展全面清理,决定废止27件,修改25件。四是精准发力,探索各具特色的文件管理方式。如闵行、金山区政府将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情况纳入依法行政年度考核;市发展改革委健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机制,有效化解法律风险;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推出本市首个行政机关贯彻实施民法典工作指引,引导本系统在制定规范性文件中,落实好民法典。
三、存在问题
一是文件内容与上位法冲突或创新的举措超越国家授权范围。如某部门制定了《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暂行规定》,规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资质认可决定,对审查合格的,自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颁发证书;而上位法规定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审查合格的颁发证书。某区政府制定了《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设立科学技术奖。但国务院制定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规定,仅省级政府可以设立一项科学技术奖,2020年10月发布的修订后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重申了该规定。因此,上述文件内容超出了国家对区政府的授权事项范围。该区政府已废止上述文件。
二是文件没有上位法依据限制行政相对人权利。如某区政府制定了《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放弃申请资格的,受理机构2年内不再受理其公租房申请,该条款没有上位法依据,限制了申请人申请公租房的权利。某部门制定了《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实施细则》,规定参与本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保险公司,不得设置销售费用、部门奖励费用等费用,该条款没有上位法依据,限制了企业经营自主权。
三是部分文件违反国家公平竞争相关规定。如某区政府制定了《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20-2022)》,规定推进食行生鲜、盒马鲜生等智慧零售终端的布局设点,并明确直接支持特定的经营者,这不符合公平竞争审查标准。某区政府制定了《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试行)》,直接将补贴金额与企业年营业收入情况、纳税情况挂钩,违反了公平竞争审查标准。某区政府制定了《区长质量奖管理办法》,规定区长质量奖申报者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限制了非法人单位参与申报奖项的权利。
四是少数文件不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如某部门发出的《关于印发二个告知承诺办法的通知》,对能够通过数据共享或网络核验的材料仍要当事人提交,不符合“一网通办”的要求。某区政府制定了《关于加强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规定在业委会委员出现违法违规情形后,先由街镇终止其委员资格。由于业委会委员系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属于业主自治事项,街镇无权终止其资格。
五是一些文件施行日期表述不规范。如某区政府于2020年3月29日发布修订后的《旧区改造房屋置换征询试行办法》,但施行日期却追溯至2016年4月1日。有的文件在出台时宣布废止原文件,而原文件此前已经失效,再行废止容易被外界误解为原文件仍然有效。如某部门制定了《食品贮存、运输服务经营者备案管理办法》,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原文件同时废止,而原文件已于2019年11月30日失效。
六是个别单位规范性文件漏报备或报备不符合规定。如某部门2019年制定规范性文件14件,仅报备1件;2020年制定的10件文件,却在年底时打包一次性报备。
四、下一步工作
2021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不断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进一步推动提升规范性文件工作能力,更好地服务和保障本市中心工作。一是抓住关键,不断推进规范性文件控量提质。严格落实文件制定主体清单等制度,从源头上控制文件数量;着力完善合法性审核及备案审查制度,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业务比学赶超,有效提升文件质量。二是需求导向,不断推进规范性文件管理数字化转型。优化规范性文件管理系统,将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等文件制定的要求和标准嵌入系统,提升文件质量管理的智能化水平。完善规范性文件数据库,从市民办事、企业经营等用户需求角度拓展数据库功能,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真正实现利民惠民、服务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