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上海市超标粮食处置管理办法(沪粮规〔2022〕2号)
报备机关:
市粮食物资储备局
审查结论:
准予备案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意见书

沪府备审〔2023〕第106号

市粮食物资储备局:

你单位报送市政府备案的《上海市超标粮食处置管理办法》(沪粮规〔2022〕2号)收悉。经审查,现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对此文件准予备案。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