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长宁区房屋协议置换实施办法(长府规〔2023〕1号)
报备机关:
长宁区政府
审查结论:
准予备案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意见书

沪府备审〔2023〕第297号

长宁区政府:

你单位报送市政府备案的《长宁区房屋协议置换实施办法》(长府规〔2023〕1号)收悉。经审查,现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对此文件准予备案。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