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上海市档案局关于修订并重新发布《上海市档案文献遗产申报办法》的通知(沪档规〔2021〕2号)
报备机关:
市档案局
审查结论:
准予备案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意见书

沪府备审〔2021〕第137号

市档案局:

你单位向市政府报送备案《上海市档案局关于修订并重新发布<上海市档案文献遗产申报办法>的通知》(沪档规〔2021〕2号)。经审查,现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对此文件准予备案。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