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发改规范〔2021〕3号)
报备机关:
市发展改革委
审查结论:
准予备案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意见书

沪府备审〔2021〕第173号

市发展改革委:

你单位向市政府报送备案《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发改规范〔2021〕3号)。经审查,现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对此文件准予备案。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