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青浦区商务委员会关于印发《青浦区关于促进标准化菜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023-2027年)》的通知
文件编号:
青商规〔2023〕1号
文件状态:
有效
公布日期:
2023-09-01
施行日期:
2023-10-01

正文

青浦区关于促进标准化菜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023-2027年)

为进一步优化标准化菜市场规划布局,提高标准化菜市场管理服务水平,推动标准化菜市场向示范性智慧菜场转型,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促进高质量发展,据《上海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DB31∕T344-2020)《上海市商业空间布局专项规划(2022-2035年)》《2023年上海市示范性智慧菜场建设工作方案》(沪商运行〔202321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全面贯彻上海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新发展格局的总体要求,以强功能、提能级,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为主线,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将标准化菜市场规划建设、改造提升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打造“15分钟便民生活圈,营造便民、惠民、利民的主副食品供应生态环境,实现农产品流通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发挥对长三角乃至全国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基本原则

按照政府引导、统筹规划、市场运作、转型升级的基本原则,促进全区标准化菜市场高质量发展。

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加强政府引导和监管,落实各方责任,对标准化菜市场选址、业态、环境、交通、配套等方面给予指导和协调。发挥市场主体作用,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提升标准化菜市场管理运营水平,保障食品安全、供应充足、价格稳定。

坚持统筹规划与社区建设相配套。标准化菜市场设置应遵循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以及上海市商业空间布局专项规划要求,符合交通、环保、消防等有关规定,与城区改造、居住区和社区商业建设相配套。

坚持转型升级和精细管理相促进。落实城市数字化转型和行业创新发展趋势,鼓励积极应用信息技术,搭建数字消费环境和平台,实施高品质的标准化菜市场建设,促进标准化菜市场精细管理,更好地满足多样化、品质化和个性化的消费需求。

(三)发展目标

推进传统标准化菜市场转型升级示范性、智慧型菜市场。推进大型居住社区、老旧小区等薄弱区域标准化菜市场规划建设和改造提升。完成年度民心实事工程建设项目。逐步建设一批运营高效、管理智能、交易便捷、体验升级的标准化菜市场。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更好实现全区主副食品供应量足价稳、优质安全、便利惠民的总体目标。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布局规划与建设

1.编制市场布局规划。研究青浦区标准化菜市场总体布局,并在各级规划中予以落实。各属地根据标准化菜市场总体布局规划,制定辖区菜市场详细布局规划和选址。菜场的规划配置要求以《上海市15分钟社区生活圈规划导则》为主要依据,新建室内菜场的服务半径为500-800米,每个建筑面积不小于1500平方米。(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区规划资源局、各街镇)

2.明确土地出让条件。标准化菜市场作为社区公益配套建设,涉及土地出让的,规划部门应在土地出让前征询区商务委及相关部门意见。菜市场的地理位置、产权所有者、建筑面积等要求,应在土地出让合同中予以明确,并在相关审批中予以落实。鼓励各街镇积极回购原有的私有菜市场建筑物的所有权。(责任单位:区规划资源局、区商务委、各街镇)

3.严格项目建设标准。《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DB31/T344-2020)适用于新建与改建标准化菜市场的设置与管理。加强对建设方的监管,保障菜市场与主体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使用,分期开发的项目,应在住宅总规模完成50%之前同时建设、同时交付使用,保障菜场配套跟上周边居民区建设进程。积极推进菜市场光伏项目,应建尽建。已建成的标准化菜场湿垃圾产生量达到一定规模的,应当按照标准配置湿垃圾就地处理设施。(责任单位:区房管局、区发改委、区绿化市容局、各街镇)

4.办理竣工验收登记。标准化菜市场投入使用前必须依法合规办理建设工程手续(包括按规定办理装饰装修手续)且经竣工验收和竣工备案,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责任单位:区建管委、区消防救援支队、各街镇)

(二)加快智慧型菜场创建

5.加大数字设施建设。菜市场管理公司应加强标准化菜市场数字化硬件设施配置,相关部门加强指导,围绕物联网设施(包括智能监控等)、交易设施(具有智能识别、统计及结算等功能的称量设备)、信息发布设施(入口处、摊位前等设立信息显示设备)、系统设施(数据管理平台系统)、检测设施(农药残留检测)等方面,为标准化菜市场智慧化运营提供有力硬件支撑。(责任单位:青发集团、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镇)

6.实施数字管理服务。菜市场管理公司逐步通过智慧采集,建立管理人员、经营户、服务人员等从业人员信息库,实现从业人员信息台账数字化,并动态更新,依托技术手段加强人员管理能力。摊位证照管理实现电子化,亮照经营。对摊位销量、诚信经营、消费者评价等数据进行采集,形成摊位分类综合展示。通过智能监控等,实现市场人流、垃圾分类、环境卫生、消防安全等场所智慧化日常管理。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责任单位:青发集团、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委、区绿化市容局、区商务委)

7.提升数字运营水平。鼓励菜市场管理公司应用多渠道电子支付、后台自动分账、移动端查账等智慧交易功能,促进经营结算便利化。通过系统向经营户自动推送市场销售价格、销售量等经营信息,提升商品管理能力。逐步优化标准化菜市场供应链建设,鼓励菜市场开展集采集配。实现索证索票数字化管理,提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通过电子大屏等渠道发布市场供应、商品价格、促销优惠、食品安全检测等便民利民信息,为消费者提供便利化服务。(责任单位:区商务委、青发集团)

8.强化数字保供能力。探索建立市场保供新机制。区商务委等部门推动建设区级主副食品市场运行调控平台或接入市级运行调控平台,强化标准化菜市场市场保供重要节点作用,应用智能识别电子称自动采集和实时传输交易数据,实现与上海主副食品运行调控系统数据对接的能力,通过量价管理,提升货源组织能力,为市场保供、价格监测、运行调控、应急处置提供有效支撑,逐步实现市场运行调控数字化。(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区发改委、青发集团)

9.升级数字消费体验。区商务委、市场监管局等部门以及属地街镇指导菜市场管理公司不断优化菜市场消费环境,增强服务的便利性,在实现公平交易、快捷支付、商品溯源的基础上,逐步探索叠加农残检测、线上交易、自提配送、便民服务等特色化、人性化的功能。(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镇、青发集团)

(三)规范菜市场经营管理

10.健全市场管理制度。各职能部门应督促标准化菜市场建立健全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登记、不合格食品退市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卫生、消防、计量、环保等其他管理制度。各菜市场应当在主出入口醒目位置张贴本菜市场的食品安全、计量管理、消防安全、治安管理、菜市场内人员职责、投诉管理等制度和菜市场导购平面图。(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委、区绿化市容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区公安分局、青发集团

11.优化运营管理模式。鼓励新开办菜市场统一化经营管理,实现五统一管理模式(即统一标识、统一管理、统一结算、统一服务、统一品牌);肉类、蔬菜、水产品、豆制品、熟食制品等5类产品应由品牌企业入驻,实现包装化、标准化、品牌化、冷链化。(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镇、青发集团)

12.完善商品信息追溯。标准化菜市场应实现全场肉类二维码信息追溯。追溯信息包括产地、批发(配送)、零售等完整信息追溯链条,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方便消费者查询。与本市肉菜流通安全追溯系统对接,且有专人负责追溯信息管理。同时,菜市场应根据《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品种目录》,完成蔬菜、水果、水产品、豆制品、粮食及其制品、食用油等规定品种的信息追溯工作。(责任单位:青发集团、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

13.保障供应价格稳定。标准化菜市场内应配有统一物流配送中心,设置有蔬菜产销直供专柜和绿叶菜供应平价专柜,绿叶菜供应平价专柜应该有3个(含)以上绿叶菜品种低于市场平均价销售。菜市场管理公司不得擅自改变菜市场使用性质。每天发布指导价并进行公示,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保障价格稳定,杜绝发生经营户擅自提价的情况。(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区发改委、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镇、青发集团

(四)建立监督考核机制

14.加强依法监督管理。标准化菜市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诚信开展经营活动,建立严格的准入制度和退出机制。各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监督管理。区城管执法局对菜市场及周边的环境和秩序进行管理,加强监管,注意防范安全隐患,坚决查处和取缔未经同意擅自设置的无序设摊行为。(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商务委、各街镇)

15.开展年度绩效考核。对标准化菜市场管理方全年公共卫生措施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安全生产管理、保供稳价、违法诚信经营行为等进行综合评定。具体评定标准由行业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区卫健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局、区发改委、各街镇)

16.建立联合惩戒机制。针对下列情形暂缓拨付青浦区菜市场建设发展专项扶持资金:

1)未设置产销对接蔬菜直供专柜的;

2)未设置绿叶菜供应平价专柜的;

3)未按照要求落实全国文明城区、国家卫生区建设菜市场测评标准的。(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各街镇)

对下列情形不予拨付青浦区菜市场建设发展专项扶持资金:

1)提供虚假、伪造申报材料;

2)经区食药安办(区市场监管局)认定,不积极履行食品安全责任,未开展食品安全追溯工作或近两年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的;

3)经区安委会(区应急局)认定,不积极履行生产安全责任,近两年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的;

4)经区卫健委认定,不积极履行主体责任,造成公共卫生安全事故的;

5)经区消防委(区消防救援支队)认定不履行消防安全责任,近两年发生过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的。(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区卫健委)

三、扶持政策

在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青浦区菜市场建设发展专项扶持资金,对下列情况予以扶持。

1.对新建或改建的示范性菜市场,在通过验收后,按建设资金的5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不含设施设备购置费用补贴),自企业申报后下一年度起,分三年拨付;给予设施设备购置费用5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给予三年租金扶持,按年租金的30%给予补贴,每年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成功创建智慧菜场通过验收的,对其智慧化改建和设备投入,给予50%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

2.对完成改造提升传统型标准化菜市场,其投入资金达到50万元以上的,在通过验收后,按投入资金的5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自企业申报后下一年度起,分三年拨付。该项资金五年内一个菜市场只能申请一次。

3.对标准化菜市场建立追溯运维系统、采购追溯秤的,给予实际支出5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40万元。

4.鼓励街镇政府回购非国有、集体所有权的标准化菜市场建筑物产权,镇政府管辖范围的菜市场建筑物产权回购资金由区镇两级财政分别承担50%,街道管辖范围的菜市场建筑物产权回购资金由区财政全额承担。

5.菜市场应在菜场内设置绿叶菜供应平价专柜,有4种及以上绿叶菜品种低于市场价15%-20%的价格销售,每天给予100元补贴,重大节假日及恶劣天气等菜价易波动期间给予200元补贴,具体时间和标准以行业主管部门下发通知为准。

6.鼓励本地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入驻菜市场开设产销直供专柜,销售地产平价蔬菜,给予入驻企业、合作社每个摊位每月2000元补贴。

7.年度绩效考核评定为A档和B档的菜市场分别给予10万元和5万元的奖励。

8.加大菜市场光伏项目扶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区级循环经济专项扶持。

以上同一项目,同时享受市、区两级补贴,按照就高不就低”“差额补足不重复原则执行。相关市场主体如有违规使用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情况发生,例如虚假申报等,财政将追回相关资金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区商务委定期向社会公开专项产业发展资金支持项目。(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区财政局、各街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

成立青浦区促进标准化菜市场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统筹协调标准化菜市场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工作专班由分管区领导任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委、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区规划资源局、区建管委、区卫健委、区绿化市容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公安青浦分局、区房管局等部门以及各街镇、青发集团。专班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委。(责任单位: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

(二)加大资金支持

安排管理专项资金。区商务委将菜市场管理专项资金列入年度部门预算,专项资金由区商务委统筹安排,用于菜市场食品安全;生产安全;消防安全;公共卫生(病媒生物防制等)的建设管理和日常维护工作,采取招投标的方式购买第三方专业公司服务。(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区财政局)

(三)强化督导考核

区商务委、卫健委、市场监管局、绿化市容局、生态环境局、消防救援支队以及公安分局等部门和机构依法定期开展标准化菜市场经营秩序、公共卫生、食品安全、生产安全、消防安全、投诉、环保、减塑、长江禁捕、非法活禽交易等检查巡查,对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检查巡查结果运用,区商务委会同相关部门,重点参考检查巡查结果,评定菜市场年度绩效等级。(责任单位: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

五、附则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30天后施行,由青浦区商务委负责解释。《青浦区关于加强标准化菜市场建设和管理的若干意见》(青府规发20171)、《青浦区关于加强标准化菜市场建设和管理的实施细则》(青经发201775)同时废止。

 

附件:青浦区促进标准化菜市场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职责分工


附件

青浦区促进标准化菜市场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职责分工

1.区商务委:负责指导标准化菜市场布局规划;指导标准化菜市场做好设施改造,提升改善经营环境;牵头落实全区标准化菜市场建设和管理以及召开项目评审会议等

2.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标准化菜市场商品交易行为等监管;加强经营主体资格、食品安全、产品质量、计量器具、减塑、活禽交易、价格及消费维权方面的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交易行为;指导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快速检测机制。负责对市场开办者、入场销售者查验、留存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或市场销售凭证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并督促其抓好制度落实等工作。

3.区发改委:负责落实光伏项目区级循环经济专项扶持;推动主副食品价格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及信息发布工作。

4.区农业农村委:负责指导地产食用农产品生产和质量安全监管,督促各类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等相关材料。

5.区财政局:负责标准化菜市场管理和发展经费保障等工作。

6.区规划资源局:负责新建标准化菜市场项目建设用地保障,按部门职责做好规划手续办理等工作。

7.区建管委:负责办理标准化菜市场建设工程手续等。

8.区卫健委:负责指导标准化菜市场病媒生物防制、传染病防治监督等工作。

9.区绿化市容局:负责指导标准化菜市场做好垃圾分类和环境卫生工作。

10.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加强对标准化菜市场外围市容环境秩序的管理。

11.区消防救援支队:负责办理标准化菜市场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手续,对标准化菜市场新建或改建提升等提供消防技术支持。对全区标准化菜市场履行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指导。

12.公安青浦分局:负责指导标准化菜市场治安、交通等工作。

13.各街镇:负责辖区标准化菜市场详细布局规划和选址,保障辖区内标准化菜市场建设和稳定运行。

14.青发集团:负责指导并监督市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落实好下属菜市场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