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上海市车船税实施规定》有效期的通知
文件编号:
沪府〔2023〕62号
文件状态:
有效
公布日期:
2023-12-11
施行日期:
2024-01-01

正文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上海市车船税实施规定》有效期的通知

沪府〔2023〕62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评估,《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车船税实施规定〉的通知》(沪府规〔2019〕4号)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28年12月31日。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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