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关于《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延长<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有效期的通知》的备案报告
文件编号:
沪人社规〔2024〕15号
文件状态:
有效
公布日期:
2024-07-31
施行日期:
2024-07-31

正文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财政局

关于延长《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

职业年金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有效期的通知


各委、办、局、控股(集团)公司,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要求,我们对有效期将届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梳理评估。经评估,《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沪人社规〔2019〕29号)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29年9月30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财政局

2024年7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