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名称:
- 《徐汇区关于加快推进具身智能产业发展的扶持意见(试行)》
- 文件编号:
- 徐商务规〔2024〕2号
- 文件状态:
- 有效
- 公布日期:
- 2024-03-05
- 施行日期:
- 2024-04-05
正文
徐汇区关于加快推进具身智能
产业发展的扶持意见(试行)
为贯彻落实国家《人形机器人创新发展指导意见》和《上海市促进智能机器人产业高质量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等政策,推动徐汇具身智能产业集聚和高质量发展,加快培育形成新质生产力,有力支撑新型工业化,制定本意见。
一、支持对象
本意见适用于登记注册在徐汇区的,或主要经营活动在徐汇区、从事具身智能相关领域的企业及单位,以及区政府批准的其他支持对象。
二、支持领域
本意见重点支持人形机器人、工业机器人、服务机器人、特种机器人等智能终端,智能体、个人数字助理等消费类终端产品,及其软件操作系统和应用等领域,对技术含量高、应用前景好、示范带动作用强、处于产业链关键环节的产品、平台和项目予以优先支持。
三、支持内容
1.支持关键技术攻关。重点攻关具身智能先进技术,加大机器人智能算法系统与核心部件攻关,推动系统集成部署能力提升。鼓励创新型企业、技术领先型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围绕机器人大模型,具身智能算法系统、具身智能大数据系统、机器人操作系统、高性能专用芯片和伺服电机、减速器、控制器、传感器等关键领域开展技术攻关。加快具身智能与多模态大模型、元宇宙、脑机接口等前沿技术融合,探索跨学科、跨领域的创新模式。对引领具身智能发展或者取得颠覆性突破的项目,经综合评价,可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补贴支持。
2.鼓励开放协同创新。对从事具身智能相关产品开发、内容设计的企业,产品取得一定商业成果的,经认定,按项目前5轮合同金额15%,可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补贴。支持企业和机构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新型研发机构、设立联合实验室、试验基地等,获得国家、市级授牌的,或者其研发成果在相关领域顶级期刊和会议发表,并与企业形成技术转化协议的,根据联合机构等级、研发成果等级等综合评价,可给予单个项目首批次技术转化交易额10%,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奖励。支持相关企业在徐汇区举办高水平具身智能学术与产业大会,经认定,最高给予实际发生费用50%且不超过300万元的补贴。
3.支持高质量孵化器建设。加大具身智能孵化器建设支持力度,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硬科技企业孵化。加强启动建设经费支持,给予孵化器建设装修、场地使用等费用补贴,原则上不高于建设总投入经费的50%,一般不超过3000万元。申请场地使用费用补贴的孵化器运营主体应通过租金折扣等方式给予入孵企业支持。支持公共孵化设施建设,孵化器运营主体建立公共实验室、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产业协同创新平台等孵化设施,经认定,最高给予项目总投入50%且不超过600万元的补贴。
4.加快引进优质企业。重点引进具身智能领域具有国际竞争力、产业引领力的创新型企业、技术领先型企业等优质企业。支持国内顶尖具身智能科学家和创新团队汇聚,对优质企业或企业研发总部,符合本区产业发展导向、具有一定技术实力和创新能力的,经认定,可给予最高500万元的资金支持。
5.鼓励总部机构落户。对具身智能产业优质企业,经认定,可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开办资助。对其在本区建造或购买自用办公用房、产业载体的,经认定,按不超过实际购房费用10%且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给予一次性资助。对其租赁自用办公场地或改建产业载体的,经认定,按不超过实际租金30%,或不超过实际改造装修费用5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租金资助和装修资助。
6.支持企业规模提升。鼓励具身智能企业做大做强,支持优秀企业发展,加快培育“链主”企业和总部企业。对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2亿元、10亿元、30亿元的企业,经综合评价,最高可按晋级补差原则分别给予1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的奖励。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升级成为总部或总部型机构,可给予一定奖励。
7.拓展“具身智能+”应用。鼓励具身智能企业拓展在工业、商业、服务业等领域应用。支持企业申报上海市和国家标杆企业与应用场景推荐目录,打造行业级示范应用。推动工业机器人进工厂,形成“机器人+智能工厂”模式;创新商业模式,加大智能机器人在园区和商业中心等场景的展示力度;拓展服务机器人应用场景,推动进入医疗、养老陪护、家用服务等各民生领域。对具有行业引领和示范效应的技术应用于场景建设项目,经综合评价,最高给予项目总投入50%且不超过500万元的补贴支持。
8.推动“工业上楼”打造“智造空间”。优化具身智能产业空间布局,拓展空间维度,推动“工业上楼”,促进具身智能产业链上下游紧密衔接,推动产业高质量聚合发展,经认定的优质项目可享受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市级专项补贴。支持企业打造智能工厂,对实施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生产线转型升级、产能提升项目,经认定,最高给予项目总投入30%且不超过500万元的补贴。
9.支持企业拓展融资渠道。完善科技金融服务,加大具身智能企业融资支持力度。对成功在境内外主要资本市场上市的具身智能相关企业,经认定,可给予最高不超过600万元的扶持。支持企业收购并购,对于企业主导实施产业链上下游重点企业并购,实现产业链整合或核心业务优化调整的,经认定,最高给予并购成本50%且不超过500万元的扶持。
10.强化人才服务保障。支持高端人才引进,加快集聚具身智能领域高层次人才。对企业和相关机构引进的具身智能产业领域的国内外优秀人才,按照相关政策推荐申报市、区各类人才计划。设立“徐汇区具身智能人才计划”(“具智计划”),面向青年人才,由企业、研发机构、高校联合实验室提出申请,经认定,可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补贴。支持相关紧缺人才落户,并在阶段性住房、医疗、教育咨询等方面提供服务保障。
四、保障机制
1.区商务委根据本意见制定实施流程和细则,负责落实项目受理、审核、跟踪等工作。
2.区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和资金拨付,并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附则
1.在享受本意见政策期间,如同时可享受本区其他同类政策的,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国家、上海市颁布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2.对弄虚作假骗取扶持资金、擅自改变资金用途等行为,将追究扶持对象的责任,并收回已拨付的扶持资金,并根据市有关规定纳入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平台。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扶持对象,经查实,根据情节轻重,在一定时期内取消相关对象申报扶持资金的资格。
3.本意见自2024年4月5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