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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
文件名称:
关于延长《关于本市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公告》有效期的通知
文件编号:
沪财发〔2025〕6号
公布日期:
2025-11-28
施行日期:
2025-12-31
正文
相关稿件
关于本市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公告(沪财发〔2020〕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