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名称:
-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延长《宝山区贯彻本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有效期的通知
- 文件编号:
- 宝府规〔2019〕4号
- 文件状态:
- 已失效
- 公布日期:
- 2019-12-31
- 施行日期:
- 2019-12-31
正文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经评估,2018年5月区政府印发的《宝山区贯彻本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宝府规〔2018〕3号)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特此通知。
2019年12月31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经评估,2018年5月区政府印发的《宝山区贯彻本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宝府规〔2018〕3号)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特此通知。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