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上海市森林病虫害防治和植物检疫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文件编号:
沪绿容规〔2020〕4号
文件状态:
有效
公布日期:
2020-07-16
施行日期:
2020-08-01

正文

上海市森林病虫害防治和植物检疫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沪绿容规〔2020〕4号

各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对《上海市森林病虫害防治和植物检疫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了调整,并于202076日经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第二十四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自20208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5731日。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森林病虫害防治和植物检疫行政处罚裁量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