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名称:
-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轨道交通行政处罚的裁量基准
- 文件编号:
- 沪交行规〔2020〕3号
- 文件状态:
- 有效
- 公布日期:
- 2020-09-03
- 施行日期:
- 2020-10-04
正文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轨道交通行政处罚的裁量基准》的通知
沪交行规〔2020〕3号
各有关单位: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轨道交通行政处罚的裁量基准》已经2020年9月1日第15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自2020年10月4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0月3日止。《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轨道交通行政处罚的裁量基准》(沪交法〔2015〕882号)同时废止。
二○二○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