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名称:
-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延长《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实施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 文件编号:
- 沪教委规〔2020〕27号
- 文件状态:
- 有效
- 公布日期:
- 2020-11-25
- 施行日期:
- 2020-12-15
正文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延长《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
沪教委规〔2020〕27号
各区教育局,各有关委、局、控股(集团)公司,各有关直属单位:
经评估,2015年12月15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实施办法》(沪教委人﹝2015﹞85号)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12月14日。
特此通知。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