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关于废止《黄浦区关于确定具备承接政府购买社区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文件编号:
黄民发〔2020〕26号
文件状态:
有效
公布日期:
2020-11-10
施行日期:
2020-11-10

正文

黄浦区民政局关于废止《黄浦区关于确定具备承接政府购买社区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黄民发〔2020〕26号

各有关部门、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经研究并经相关部门同意,黄浦区民政局决定废止下列1项行政规范性文件:

《黄浦区民政局关于印发〈黄浦区关于确定具备承接政府购买社区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黄民〔2016〕14号)。

 

特此通知。

上海市黄浦区民政局

2020年 1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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