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关于促进奉贤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 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件编号:
沪奉府规〔2021〕1号
文件状态:
有效
公布日期:
2021-06-09
施行日期:
2021-07-10

正文

  现将关于促进奉贤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202167

    



关于促进奉贤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奉贤综保区是奉贤外向型经济的重要功能区、战略区,20191月,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奉贤综保区紧抓国家发展机遇,积极对接上海自贸区扩区新优势,明确了建设成为长三角国际服务贸易美丽集聚地、上海自由贸易新片区奉贤主阵地的目标,重点建设以美丽健康为主导产业的“一平台三中心”,即“东方美谷”国际服务贸易集成平台、保税研发设计中心、保税展示交易中心和保税检测维修中心。为全面促进奉贤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特制定十条核心政策,具体如下:

    第一条 支持国际服务贸易企业落户。支持国际服务贸易企业落户。对区外新引进注册的跨境贸易企业,按贡献大小可给予财政扶持。和其他财政扶持政策有冲突的,按孰高原则享受。新注册跨境贸易企业是指202111日起驻入综保区的企业(下同)。

    第二条 支持企业评审考核标准优化。综保区企业在奉贤区各类企业资质认定及评审中,凡涉及经济密度考核的,将海关税收、进出口额纳入考核标准。

    第三条 支持跨境贸易总部、结算中心落户。对新注册的跨境贸易总部、结算中心,在综保区租赁或购置总部办公楼的,按贡献大小,最高给予200-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第四条 支持“三中心”建设。对新设立在综保区的市级或国家级保税研发设计机构、保税展示交易平台及企业、高精尖设备保税检测维修机构及企业,按贡献大小,最高给予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第五条 支持企业运营发展。对新入驻的“一平台三中心”企业,租赁综保区厂房或仓库用于开展研发、检测、维修、跨境货物仓储等业务的,按贡献大小,最高给予1-3年的免租期或租金补贴;对企业在系统开发建设、专业展会布展、各类论坛举办等方面的支出,最高给予50万元的补贴。

    第六条 支持企业服务配套优化。对综保区企业在注册、办证、通关等方面给予便利服务,并给予相关政策扶持。

    第七条 支持企业进出口额做大。对注册在综保区内的企业,按年度进出口额贡献大小,最高给予100万元的奖励。对提升进出口额有突出贡献的中介组织、产业平台等,最高给予50万元的奖励。鼓励区内外出口企业注册到综保区内,按出口额贡献大小,最高给予50元的奖励。

    第八条 支持美妆及宠物经济类跨境电商产业发展。对开展美妆、宠物经济类跨境电商业务的企业,按贡献大小,最高给予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本奖励可与进出口额奖励同时享受。

    第九条 支持企业人才引进。对贡献突出企业的高管及优秀人才,优先享受奉贤区和上海市工业综合开发区在住房补贴、人才落户、子女就学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第十条 支持“东方美谷”主导产业发展。对在提升产业水平和促进产业发展方面贡献突出的企业,实行“一事一议”专项政策。

    附则 本实施意见自2021710起施行,有效期三年。具体操作细则由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