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名称:
-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上海市粮食收购资格规定》的通知
- 文件编号:
- 沪府规〔2021〕6号
- 文件状态:
- 有效
- 公布日期:
- 2021-06-22
- 施行日期:
- 2021-06-22
正文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上海市粮食收购资格规定》的通知
沪府规〔2021〕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根据2021年2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0号公布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精神,经研究,市政府决定,废止2018年3月22日市政府印发的《上海市粮食收购资格规定》(沪府规〔2018〕4号)。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