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松江区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编号:
沪松府规〔2022〕3号
文件状态:
已失效
公布日期:
2022-06-20
施行日期:
2022-06-20

正文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松江区加快经济恢复

和重振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经区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松江区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2年6月20

 

 

 

松江区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上海市稳经济系列措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在全面执行《上海市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行动方案》的基础上,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千方百计为各类市场主体纾困解难

1. 扩大房屋租金减免范围。鼓励引导商业综合体、商务楼宇、专业市场、产业园区、创新基地等非国有房屋业主或经营管理主体,向最终承租经营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6个月房屋租金减免。对符合条件的非国有房屋业主或经营管理主体,按照减免租金总额的30%给予补贴,最高300万元。由各镇、街道、经开区实施,区级财政对街镇、经开区予以相应支持,支持资金实行财政预算总额控制。对积极响应、率先减免租金的上述载体,优先考虑其在各类产业资金、评级考核等方面的申请。(办理方式:申请享受,责任单位:各镇、街道、经开区、区财政局、各行业主管部门)

2. 对2022年6-8月,非国有和集体企业的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理支出费用予以50%的补贴。(办理方式:申请享受,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各镇、街道、经开区)

3. 补贴企业核酸检测费用。按照市、区防控要求,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厂区、园区内自行布局采样点、自行落实采样人员,定期开展核酸检测产生的费用,对企业自行负担部分予以适当补贴,由区、镇两级承担。(办理方式:申请享受,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卫生健康委、各镇、街道、经开区)

4. 扩大企业防疫和消杀补贴范围。对沿街商铺等小微企业防疫、消杀服务工作由各镇、街道、经开区落实,区级财政对街镇、经开区予以补贴。对在疫情防控中有突出贡献的物业服务企业给予一定补贴。推动运用数字化、智能化手段加强防疫管理,支持部署“数字哨兵”等科技防疫平台。(办理方式:申请享受,责任单位:各镇、街道、经开区、区财政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5. 发放援企稳岗补贴。对餐饮、零售、旅游、交通运输、文体娱乐、住宿、会展等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困难行业,不裁员少裁员的,按照企业申请时上月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人数计算,给予每人600元一次性稳岗补贴,每户企业补贴上限300万元。(办理方式:申请享受,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6. 对小微企业工会上缴的经费实行全额回拨,加大对职工关心关爱力度。(办理方式:先上缴后返还,责任单位:区总工会)

二、全面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复市

7. 制定发布并及时更新调整区级重点行业领域复工复产复市疫情防控指引。支持制造业重点企业以点带链,实现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复工。全面推动其他行业复工复产复市,逐步推动批发零售、金融、交通物流、房地产、建筑等行业复工,餐饮、居民服务、旅游、文体娱乐、会展等人员聚集型行业具备条件后复工,抢抓农时推动各类农业生产单位复工。(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

8. 建立长三角G60科创走廊九城市重点产业链供应链协调工作机制。聚焦生物医药、农用物资、食品等民生产业以及集成电路、人工智能、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关注外资外贸、商贸流通等行业,建立产业链供应链企业及其异地配套供应企业跨区域协调机制,保障企业及配套企业稳定生产,支持重要物资跨区域调配和供应。(责任单位:区科创发展办、区经委、区科委、区发展改革委、区农业农村委)

9. 加大建设项目复工支持力度。指导具备复工条件的区级重大项目“应复尽复”,积极保障原材料运输等需求,对项目现场必需的务工人员来松返松提供支持。(办理方式:申请享受,责任单位:区重大办、区建设管理委、区交通委、区交警支队、区经委、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多措并举稳外资稳外贸

10. 加快落实国家、市级出台的外贸支持政策,发挥综合保税区保税、免税、退税等政策优势。对符合专精特新等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在原有出口信用保险费率基础上,实施不低于10%的阶段性降费,加大保单融资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区经委、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金融服务办)、综保区管委会)

11. 提振外资企业信心。建立咨询和解决问题的常态化机制,充分发挥好外商投资企业投诉中心作用,加强外商投资企业服务和合法权益保护。完善利用外资政策体系,支持外资企业增资扩产、增容扩股。做好政策精准宣传和相关专项资金的组织申报。(责任单位:区经委)

12. 保障重大外资项目顺利推进。按照本市关于重大外资项目线上服务要求,线上线下协同,保障在谈、签约、在建项目尽快恢复运转,实施专人跟踪服务。积极争取一批重大项目尽快落地。支持跨国公司在松设立地区总部和外资研发中心。(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经委、各镇、街道、经开区)

四、大力促进消费加快恢复

13. 开展购物节、旅游节等促进消费的有关活动,支持大型商贸企业和电商平台以多种方式发放消费券,带动形成消费热点。对纳入市级、区级购物节等活动名单的组织单位、企业,给予活动组织策划总额80%的补贴,最高80万元。支持绿色家电、绿色建材、节能产品等开展各类促消费活动。(责任单位:区经委、区文化旅游局)

14. 大力促进汽车消费。支持汽车销售公司开展各类促消费活动,在市级针对汽车换购及新能源车使用补贴的基础上,6-10月按照对本区综合贡献度,对汽车销售公司每月补贴上限30万元。(办理方式:申请享受,责任单位:区经委)

15. 支持电子商务新业态助力时尚消费品企业转型升级。鼓励区内电商园区、直播机构、电商代运营等企业为区内时尚消费品企业提供线上销售服务。(办理方式:申请享受,责任单位:区经委)

16. 支持企业设立采购中心和销售公司。对2022年在我区设立采购中心的商贸企业,按其2022年采购额每满1亿元奖励5万元,每超过去年采购总额1亿元的再奖励5万元,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按照对本区综合贡献度,对制造业企业2022年在我区新成立的销售公司,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鼓励销售贸易公司做大做强,按照成长情况,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支持企业组织或参加各类促销活动,最高补贴20万元。(办理方式:申请享受,责任单位:区经委)

17. 支持高品质商户落户松江。鼓励知名商贸服务品牌在重点商街(圈)以旗舰店、形象店、体验店等形式入驻松江,签订不低于5年租赁协议的,经评审认定,按照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总额的30%给予扶持,最高扶持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办理方式:申请享受,责任单位:区经委)

18. 全区文博场馆、部分景区等文旅场所,对援沪医务人员及其家属(1+3人)实行一次性免费或门票优惠,54家酒店给予最低5折住宿优惠,有效期为两年。鼓励全区各类餐饮、住宿、娱乐营业主体予以相应折扣。(责任单位:区文化旅游局、区经委)

19. 指导鼓励区内旅行社及住宿、餐饮、景点等企业积极承接各类团建、会展、培训等活动。(责任单位:区文化旅游局、区经委)

五、全力发挥投资关键性作用

20. 利用云端等资源,适时召开长三角G60科创走廊要素对接、投资促进大会和松江新城推介大会,用好用足各类投资服务平台,激发各园区、楼宇、商圈等市场主体参与招商引资的积极性。(责任单位:区经委、区科创发展办、区新城办、区发展改革委)

21. 支持招商引资。对2022年6-10月新引进“6+X”先进制造业产业项目购买生产办公用房(500平方米以上)的,经评审通过后,按照购置总额(不超过市场评估价)的1%予以补贴,单个企业最高补贴1000万元;新引进“6+X”先进制造业产业项目租赁生产办公用房(500平方米以上)的,经评审通过后,按照工业10元/月/平方米的标准予以租金补贴,单个企业最高补贴500万元。(办理方式:申请享受,责任单位:区经委)

22. 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发挥投资关键性作用,提升松江新城品质。用好中心城区旧区改造联动政策推广至五个新城的旧区改造项目等政策,加快旧改、城中村改造和城市更新。(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交通委、区规划资源局、区建设管理委、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23. 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融资,支持水资源、光伏、农业、绿色建筑等绿色债券发行。(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金融服务办)、区国资委、区科创发展办)

24. 深化推动G60五龙湖产融生态圈建设,鼓励金融类企业总部办公等集聚落地。(办理方式:申请享受,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金融服务办)、中山街道)

六、强化各类资源和要素保障

25. 持续开展“防疫情、稳经济、保安全”大走访、大排查,加大联系走访企业力度,主动关心和服务企业,送政策上门,积极进行政策辅导、解释政策流程、推动政策直达,帮助企业排忧解难。深化企业诉求快速回应和解决的服务机制。(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区政务服务办、各镇、街道、经开区)

26. 鼓励银行类金融机构设立企业纾困专项贷款,由在松银行向防疫重点企业、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企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优惠利率的纾困贷款。积极用好各类再贷款支持政策和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对重点领域和困难企业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加大企业上市支持力度,夯实拟上市企业“储备库”,为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提供精准化服务。(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金融服务办)、区财政局)

27. 发扬“店小二”精神,深化重点企业复工复产专员服务机制,帮助重点企业解决复工复产、物流运输、防疫物资等突出问题。积极为区内企业搭建供应链、共享员工、产品、物流平台。(责任单位:区经委、区政务服务办、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镇、街道、经开区)

28. 实施市场主体纾困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计划,探索建立营商环境监督员、“体验官”等制度,切实提升企业感受度。提高“一网通办”全程网办率,拓展企业登记注册业务全程网办服务场景,推进“一照多址”登记改革,通过线上审批、线上服务等方式,为疫情期间企业和个人办事提供便利。(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政务服务办、区市场监管局)

29. 加强法律服务保障。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团队、“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等24小时在线的多元化法律咨询服务。对企业受疫情影响造成的合同违约、订单延迟、劳资关系等纠纷,及时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服务指引和调解等服务。减免小微企业涉疫有关事项公证费用。优先为企业及劳动者办理因疫情造成的不可抗力证明、健康证明等公证。(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七、切实加强民生保障工作

30. 落实各类人才就业补贴政策。对招录登记失业3个月以上人员或2022年度上海市高校应届毕业生、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给予每人2000元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加大对本区户籍应届毕业的困难大学生就业帮扶,按照1000元/人给予就业求职补贴;鼓励大学生“先就业再择业”,对于本区户籍高校应届毕业生离校后未就业,但在毕业当年年底前实现用人单位就业,给予个人一次性1000元就业岗位补贴,工作满12个月后再给予5000元就业稳定奖励。(办理方式:申请享受,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1. 落实各类人才租房、购房补贴政策。对应届优秀毕业生在年底前被本区一类、二类、三类扶持企业录用的,其在求职期间内租房,按每月675元标准给予最长3个月的租房补贴。加大商品房供应速度,落实人才购房补贴。(办理方式:申请享受,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32. 多渠道挖掘就业潜力。2022年度区属国有企业新增就业岗位不低于150个,有空余编制的事业单位适度增加人员招聘名额,加大社区卫生和公共卫生岗位、社区工作者岗位招聘力度,增加中小学师资招聘储备数量,吸纳更多高校毕业生就业。(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国资委、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教育局、各镇、街道、经开区)

33. 进一步加强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监测和市场监管,切实做好生活物资保供稳价工作。在继续实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基础上,通过发放一次性补贴、爱心礼包等形式,保障困难群众生活。(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退役军人局、各镇、街道、经开区)

34. 保障农产品供给。对符合条件的农业生产主体,在粮食种植和疫情期间因稳产保供增加生产成本的,给予一定补贴。鼓励引导保险企业优化绿叶菜价格保险,针对疫情期间因保供抢种补种的绿叶菜,扩大承保覆盖面积,有效缓解农户疫情期间经营压力。(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发展改革委(金融服务办))

35. 支持区属国有出租车企业在疫情期间为驾驶员适当减免出租车承包费用。(责任单位:区交投集团)

各镇、街道、经开区和有关区级部门要建立经济恢复和重振工作专班或协调机制,强化部门联动、区镇协同。各有关部门负责制定发布配套实施细则,明确申报流程和办事指南,推广实施免申即享、一键即享、在线办理、精准推送等措施。各镇、街道、经开区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推动政策落实和动态更新。我区4月18日发布的助企纾困“12条”政策继续有效。本政策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具体措施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国家、本市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