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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办事
业务概述
凡扣缴义务人支付给符合条件的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劳动所得,可以依法通过上海税务网站申请办理预约登记申请。
业务处理流程
扣缴义务人在网上按要求填写《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审批表》,填写完毕后提交,申请人在指定的时间内至相关分局办理审核手续事宜。
相关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残疾人所得征免个人所得税范围的批复》(国税函[1999]329号)。
3、《关于本市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劳动所得定额减征个人所得税的实施办法》(沪地税所二〔2005〕2号)。
4、《关于继续延长本市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劳动所得定额减征个人所得税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沪地税所二[2007]30号)。
5、《关于本市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继续实行劳动所得定额减征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沪财税[2010]101号)。
相关机构
各区县税务局、三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