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名称:
- 金山区人才住房租购工作实施方案
- 文件编号:
- 金府规发〔2023〕2号
- 文件状态:
- 已废止
- 公布日期:
- 2023-10-24
- 施行日期:
- 2023-11-24
正文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金山区人才住房租购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4日
金山区人才住房租购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发挥好人才引领发展的驱动作用,为人才汇聚和价值实现创造更好的宜居条件和安居环境,根据《上海市人才安居工程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南北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上海市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及相关工作要求,制定金山区人才住房租购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践行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贯彻落实“南北转型”发展要求,推动建立与职住平衡相适应的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人才安居体系,将“分层次、有梯度”的人才住房政策作为集聚人才、留住人才的重要抓手,推动我区建设各类人才安居置业优选地。
二、基本原则
1.人才需求导向。紧扣金山区功能布局调整和经济结构升级需求,按照“智造集聚、文旅赋能、门户枢纽、生态宜居”的总体要求,聚焦重点产业、重大项目和社会事业等各类人才安居需求,推动区域职住平衡。
2.坚持租购并举。以稳定就业、改善居住为导向,稳妥有序推进满足人才刚性住房需求,租购并举,营造人才安居宜居住房环境,保持区域内房地产市场供需平衡。
3.系统谋划推进。坚持系统思维和整体观念,统筹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系统谋划产业发展、人才建设和住房服务等多方面工作,突出产城融合,强化条块结合和部门协作,合力推进人才安居宜居。
三、主要内容
1.加大人才租赁房源供应。通过集中新建、商品房配建、非居住房屋改建转化、企业自筹等方式,多渠道筹措人才公寓房源,重点在产业集中、商务集聚等交通便捷、生产生活便利的区域选址布局。到“十四五”期末,争取全区人才公寓房源规模达到1万套以上。
2.深化人才租购补贴制度。聚焦重点行业,实行人才积分认定管理,对符合一定积分标准的人才分类给予租房补贴;聚焦高层次人才,实行分等定级管理,对符合一定认定标准的人才分类给予购房补贴。
3.优化重点转型区域人才购房政策。为促进产城融合发展,实现区域职住平衡,结合城镇布局、产业规划和转型需求,划定重点转型区域人才购房政策实施范围。经区人才管理部门认定,同时符合单位条件、个人条件以及工作年限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才,按规定在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3年及以上、且在本市无住房的,可购买1套住房,同时购房资格由居民家庭调整为个人。
四、工作要求
1.严格人才认定。区重点转型区域人才购房申请采用“个人申请、单位初审、属地复核、区级认定”的流程,其中用人单位实行清单管理,并根据区域发展和产业导向,定期更新。
2.加强部门联动。区人才管理部门负责牵头各属地政府认定人才资格;区房屋管理部门负责人才安居租赁房源筹措供应,负责人才购房的交易管理;各区级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业用人单位审核认定及人才安居管理协调工作。
3.强化监督管理。严格人才资格审核,对于提供虚假信息、违反合同约定或承诺的,信息纳入个人征信体系,不再享受其它优惠性政策;用人单位提供虚假信息的,相关信息纳入企业征信体系,不再享受区级相关优惠政策,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五、附则
本实施方案自2023年11月24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