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名称:
- 黄浦区标准化推进奖励(资助)实施意见
- 文件编号:
- 黄市监规〔2024〕1号
- 文件状态:
- 有效
- 公布日期:
- 2024-04-25
- 施行日期:
- 2024-05-26
正文
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件
黄市监规〔2024〕1 号
关于印发《黄浦区标准化推进奖励(资助)
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黄浦区标准化推进奖励(资助)实施意见》已经黄浦区人民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5日
黄浦区标准化推进奖励(资助)实施意见
为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调动全区各类组织参与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地发挥标准化在推动创新发展、产业转型提升、国际产业合作、科技成果应用与转化及社会治理各领域的引领和支撑作用,根据《上海市标准化推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市监规范〔2023〕13号),结合黄浦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奖励(资助)对象
凡依法在本区注册登记或实际经营,并符合当年度项目申报指南要求的单位,可提出奖励申请。
二、资金来源
本政策涉及的奖励(资助)资金,由区级财政资金预算安排。
三、管理职责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标准化推进奖励(资助)申请指南的编制和发布、组织申报、材料审核,并对获得标准化推进奖励(资助)的项目进行跟踪回访。
区财政局负责奖励(资助)资金的预算管理和资金拨付,并对奖励(资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奖励(资助)范围
奖励(资助)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以下标准化推进项目:
(一)标准制修订项目:承担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上海市地方标准、被政府采信的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的项目。
国际标准是指由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和国际电信联盟(ITU)制定的标准,以及国际标准化组织确认并公布的其他国际组织制定的标准。
国外先进标准是指其他重要国际性专业标准组织发布的标准。
(二)标准化技术组织项目: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主席、副主席,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上海市地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国家标准验证点,上海市新型标准化技术组织等工作的项目。
(三)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承担国家级、上海市级标准化示范试点工作的项目。
(四)标准化成果项目: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标准项目奖”、“上海标准创新贡献奖标准项目奖”、通过“上海标准”评价的项目。
本区多个单位同时参与同一标准化推进项目的,原则上只对该项目参与程度最高的一个单位予以支持。
同一单位在同一申报年度内,有多个标准化推进项目符合奖励条件,奖励项目不超过2个。
五、操作流程
(一)组织申报
区市场监管局编制发布标准化推进奖励(资助)申报指南,明确申报要求、申报时间等信息。申报主体按照指南要求提交项目申报材料。申报主体对材料真实性负责。
(二)材料审核
区市场监管局对申报单位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拟奖励(资助)项目名单。
(三)资金拨付
拟奖励(资助)项目名单报区政府审批同意后拨付奖励(资助)资金。
六、监督管理
(一)资金使用范围
奖励(资助)资金主要用于标准研制、品牌发展、科技创新等方面工作。奖励(资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审批,从严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挪用。
(二)责任追究
对弄虚作假骗取奖励(资助)资金或违反规定使用奖励(资助)资金的单位,取消其5年内申请标准化推进奖励(资助)资金的资格,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追究责任。
七、附则
(一)申请单位享受本实施意见的奖励(资助)政策时,若同时可享受区其他政策的,按“差额补足不重复”原则执行。
(二)本实施意见由区市场监管局会同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三)本实施意见自2024年5月26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9年5月25日,2019年9月20日发布的《黄浦区标准化推进奖励(资助)实施意见》同时废止。
附件:标准化推进奖励(资助)支持额度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