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名称:
- 关于规范侨眷身份确认工作的通知
- 文件编号:
- 沪侨规〔2024〕2号
- 公布日期:
- 2024-06-20
- 施行日期:
- 2024-06-20
正文
关于规范侨眷身份确认工作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上海市华侨事务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侨眷身份确认工作,依照《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第三条关于侨眷身份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侨务部门确认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侨眷身份确认适用范围
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依照国家法律或者有关侨务法规政策的规定,需要由侨务部门出具侨眷身份证明的。
二、侨眷身份确认申请材料
1. 申请人本人填写的《侨眷身份确认申请表》(样张见附件一);
2. 申请人身份证和本市户籍证明;
3. 申请人亲属系华侨的应提供其在国外定居的证明,申请人亲属系本市归侨的应提供其《上海市归侨证》;
4. 亲属关系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人口登记信息、国内政府部门签发的出生证/婚姻登记证明、经公证机关公证或我驻外使领馆认证的亲属关系证明等);
三、侨眷身份确认程序
1. 申请人提出出证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
2. 区政府侨办审核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的可当场认定出证(样张见附件二);
3. 《侨眷身份确认申请表》及相关申请材料由区政府侨办存档备查。
四、具有本市户籍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以及外籍华人眷属的身份出证可参照执行。
附:1. 侨眷身份确认申请表(样张)
2. 侨眷身份证明(样张)
上海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2024年6月日
附件一
侨眷身份确认申请表
申 请 人 信 息 | 申请人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
户籍地址 | |||||||
华侨/归侨亲属的姓名 | |||||||
中国护照号码/上海市归侨证号或其他材料 | |||||||
与申请人的亲属关系 | 本人系 的: □配偶 □父/母 □子女 □子女的配偶 □兄弟姐妹 □祖父母/外祖父母 □孙子女/外孙子女 □继子女/养子女(5年以上抚养关系) | ||||||
申请人联系电话/手机 | |||||||
申请人联系地址 | |||||||
出证主送单位名称 | |||||||
出证主送单位联系人姓名 | |||||||
出证主送单位联系人电话 | |||||||
本人保证所填内容均正确无误,所提供的各类证明文件均真实合法, 并愿意接受申请过程中的任何查询。如有弄虚作假行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名: 日 期: |
上海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制 2024年6月
受理 意见 |
(拟同意/拟不同意)
经办人: 日期: |
审批 意见 |
(同意/不同意) 审批人: 日期: |
备注 |
附件二
***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侨眷身份证明
侨眷证字NO.2024001
出证主送单位 :
兹证明 申请人姓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出生,身份证号 ,其 亲属关系 姓名 系 侨居国 华侨/归侨。依照《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申请人姓名具有侨眷身份。
_______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年 月 日
(本证明自签发之日起30天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