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名称:
- 关于延长《关于本市耕地占用税有关适用 税额标准的通知》有效期的通知
- 文件编号:
- 沪财发〔2024〕6号
- 文件状态:
- 有效
- 公布日期:
- 2024-08-01
- 施行日期:
- 2024-08-01
正文
关于延长《关于本市耕地占用税有关适用
税额标准的通知》有效期的通知
各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各区税务局,市财政监督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第三税务分局:
经评估,《关于本市耕地占用税有关适用税额标准的通知》(沪财发〔2019〕5号)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29年8月31日。
特此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