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关于延长《关于印发〈上海市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有效期的通知
文件编号:
沪财发〔2024〕7号
文件状态:
有效
公布日期:
2024-08-20
施行日期:
2024-09-01

正文

关于延长《关于印发〈上海市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有效期的通知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各区财政局

经评估,《上海市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沪财发〔20194号)需继续执行,有效期延长至2029831日。

特此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

2024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