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名称:
- 关于2024年调整本区小乡干部养老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
- 文件编号:
- 金人社规〔2024〕6号
- 文件状态:
- 有效
- 公布日期:
- 2024-08-01
- 施行日期:
- 2024-08-01
正文
关于2024年调整本区小乡干部养老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改善小乡干部的生活待遇,根据《中共金山区委 金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金山区农村干部养老生活补贴的意见>的通知》(金委发〔2003〕155号)、《关于调整农村干部养老生活补贴的通知》(金委组〔2008〕156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4年1月1日起,本区小乡干部基本生活补贴在原有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50元。
二、调整基本生活补贴所需费用由原资金支付渠道列支。
三、本通知自2024年8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金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