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名称:
- 关于延长《上海市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管理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 文件编号:
- 沪建规范〔2024〕15号
- 公布日期:
- 2024-12-09
- 施行日期:
- 2025-03-01
正文
关于延长《上海市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
管理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评估,《上海市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管理办法》(沪住建规范联〔2020〕1 号)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30年2月28日。
特此通知。
2024年11月26日
关于延长《上海市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
管理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评估,《上海市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管理办法》(沪住建规范联〔2020〕1 号)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30年2月28日。
特此通知。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