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名称:
- 关于开展听力和视力遗传性致病 基因检测补助的通知
- 文件编号:
- 沪残联规〔2024〕9号
- 公布日期:
- 2024-12-31
- 施行日期:
- 2025-02-01
正文
关于开展听力和视力遗传性致病
基因检测补助的通知
沪残联规〔2024〕9号
各区残联、财政局:
为进一步预防和减少遗传性致残疾病的发生,加强对重点人群遗传性耳聋和眼病残疾预防的优先干预,有效降低遗传性耳聋和眼病的发病率,提高人群健康水平。现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就开展听力和视力遗传性致病基因检测补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一)本市15至49周岁,持本市核发的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类别为听力或视力)的残疾人及其配偶。
(二)本市15至49周岁,本人听力或视力正常,且父母一方为持本市核发的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类别为听力或视力)的残疾人。
(三)本市未满50周岁,已生育子女,其所育子女持本市核发的有效《阳光宝宝卡》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类别为听力或视力),并准备再次生育的夫妻双方。
(四)本市未满7周岁,持有本市核发的有效《阳光宝宝卡》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类别为听力或视力)的儿童。
二、补助标准
本市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在具有基因检测能力的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基因检测,按照其基因检测个人承担部分费用的9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2400元。补助仅包含基因检测费用(即有效票据中“脱氧核糖核酸测序”部分),不含挂号费及其他检测、治疗等项目费用。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可享受一次补助。
三、申请流程
申请基因检测补助按照“先申请审核,后实施检测”的原则,依以下流程办理:
(一)申请
申请对象或其监护人向申请对象户籍所在地街镇残联提出书面申请,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对象(一):提交《上海市基因检测申请审批表》(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及本市核发的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配偶另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
2.申请对象(二):提交《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子女关系证明材料(确无法提供的,需提交亲属关系承诺书)、其父母一方提供本市核发的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3.申请对象(三):提交《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其子女的本市核发的有效《阳光宝宝卡》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子女关系证明材料(确无法提供的,需提交亲属关系承诺书)。
4.申请对象(四):提交《申请表》、申请人户口簿及本市核发的有效《阳光宝宝卡》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上述证件能通过调用电子证照等信息共享交换途径获取的,免于提交实体证件。
(二)受理
街镇残联接到申请后,核对申请对象及申请人身份及相关材料。申请材料不全的,当场一次告知所需全部补正材料;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街镇残联在5个工作日将申请信息录入康复信息系统,申请材料纸质件交区残联。
(三)审核
区残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的,区残联告知申请对象或申请人并返还一份《申请表》;复核不通过的,区残联在五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对象或申请人。
(四)检测
申请对象前往医疗机构进行基因检测。
(五)结算
申请对象持审核通过之日后6个月内的有效票据(三级甲等医疗机构开具的基因检测项目发票(内容为“脱氧核糖核酸测序”部分))及该机构出具的基因检测报告,向受理申请的区残联结算补助资金。
四、资金渠道
所需资金由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列支,实行专账管理,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截留和套取。各区不得擅自调整救助范围、救助标准。
五、工作职责
(一)残联组织
市残联负责指导监督各区做好基因检测、项目绩效评价、政策优化等工作。
区残联负责残疾人基因检测补助工作的组织实施、政策宣传解释、资金监督管理与后续跟踪工作。
(二)财政部门
按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基因检测补助预算审核、资金安排与监督。
六、其他
本通知自2025年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30年1月31日。
特此通知。
附件:1.上海市基因检测申请审批表
2.亲属关系承诺书
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
上海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26日
附件1
上海市基因检测申请审批表
申请对象 基本情况 | 姓名 | 性别 | ||
身份证号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户籍地址 | ||||
申请对象 监护人 | 姓名 | 联系电话 | ||
与申请对象的关系 | 身份证号 | |||
所属类别 | □申请对象(一) ( □听力障碍 □视力障碍 □听力障碍配偶 □视力障碍配偶) □申请对象(二) ( □听力障碍父母 □视力障碍父母) □申请对象(三) ( □听力障碍子女 □视力障碍子女) □申请对象(四) ( □听力障碍 □视力障碍) | |||
申请理由 | ||||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
户籍地街镇 受理情况 | ||||
经办人: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 | ||||
户籍地区残联 审核意见 | ||||
(单位公章) | ||||
审批人: 审核日期: 年 月 日 |
注:本表一式两份,由区残联、申请对象或申请人的监护人各留存一份;
附件2
亲属关系承诺书
本人: ,身份证号: ,与 ,身份证号: ,为父母子女关系。
本人承诺:以上陈述均为事实,如发现有不实情况,将自愿退回已享受的基因检测补助资金,并接受因此而被取消基因检测补助资格的后果。
特此声明。
承诺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