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标题:
  • 求市场监督管理所处理一欺诈消费者的商家
  • 提交时间:
  • 2023/6/3 19:14:43
  • 诉求内容:
  • 本人6月3日下午在位于杨浦区平凉路1720号1-2层的御庭轩采耳(营业执照名字上海益瑞康保健按摩有限公司)点了个全身精油,做之前前台说200元,可做完后前台说总共400元,询问原因表示店里规定除非会员否则还要额外付一份服务费给技师和前台作小费。我很生气首先不谈小费是否合理其次就算有也要事先说清,我明确表示不能接受只能付事先说的200元,可商家表示店里人多不付400元就别想离开。由于当时时间晚了我下午还有事无奈之下只能先付款了400元。可事后我越想越生气,觉得商家的行为严重侵害了消费者权益,影响了我吃饭和睡觉。为此我反应的工商部门望工商部门介入让商家退赔我的不恰当消费,以示对其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惩罚和对我受到伤害的赔偿,谢谢。 重要补充:1.此投诉答复办结前须联系本人确认不要私自答复办结或延长办理时间(由于店里没明码标价商家可能会否认我说的说本来就400元,如商家坚持否认或联系我手机号打不通也可让商家加我微信BenLi2让商家和我自行联系协商本人也认可这样的办结方案),谢谢。 2.此投诉希望一周内办结和答复(这样答复办结后的满意度评价我也可以给予满意评价),谢谢。
  • 承办单位:
  • 市市场监管局
  • 办结时间:
  • 2023/6/7 8:34:14
  • 办结回复:
  • 您好,您编号为SJ20230603723333的事项已经办理完毕,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06月04日03:32,已发送先行联系短信]2023年6月6日联系商家核实相关情况,商家查询后表示未接待过该顾客,之后电话联系消费者提供相关消费凭证,多次打电话均无人接听。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 第(三)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调解::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或者被投诉人明确拒绝调解的;”的规定,终止调解【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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