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标题:
- 想咨询消防部门关于办理开业的问题
- 提交时间:
- 2026/1/21 0:00:00
- 诉求内容:
- 新开的宾馆、饭店等公众聚集场所,是否需要通过消防检查才能开业?
- 承办单位:
- 市消防救援局
- 办结时间:
- 2026/1/22 11:00:13
- 办结回复:
- 您好,您编号为WX20260121657424的事项已经办理完毕,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市民您好!我们于2026年1月21日收到您的咨询,现回复您:需要,超过300平方米的宾馆、饭店需要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是违法行为。此次热线工单办理结束【浦东消防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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