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名称:
- 关于废止 《关于本市医院结算医疗费 可实行“5舍6进”的通知》等3件 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 文件编号:
- 沪卫规〔2024〕1号
- 文件状态:
- 有效
- 公布日期:
- 2024-01-30
- 施行日期:
- 2024-01-30
正文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文件
沪卫规〔202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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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 《关于本市医院结算医疗费
可实行“5舍6进”的通知》等3件
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经研究,现决定废止《关于本市医院结算医疗费可实行“5舍6进”的通知》等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关于本市医院结算医疗费可实行“5舍6进”的通知 | 沪卫规〔2022〕44号 |
2 | 关于做好本市公共卫生监督领域“证照分离”等改革工作的通知 | 沪卫规〔2021〕18号 |
3 | 关于本市全科诊所审批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 | 沪卫计规〔2018〕147号 |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 2024年1月3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