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名称:
-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延长《关于印发<上海市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内部医疗机构设置和执业登记管理规定>的通知》等2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的公告
- 文件编号:
- 沪卫规〔2022〕31号
- 文件状态:
- 有效
- 公布日期:
- 2022-12-30
- 施行日期:
- 2022-12-30
正文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文件
沪卫规〔2022〕31号
————————————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延长《关于印发<上海市机关和
企事业单位内部医疗机构设置和执业登记
管理规定>的通知》等2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
有效期的公告
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要求,我委对《关于印发〈上海市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内部医疗机构设置和执业登记管理规定〉的通知》等2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见附件)进行了有效期届满前的评估。经评估,这2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需继续实施,其有效期相应延长,并配发新文号。
特此公告。
附件:市卫生健康委延长有效期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市卫生健康委延长有效期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新文号(原文号) | 延长有效期 |
1 | 关于印发《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服务管理基本规范实施细则》的通知 | 沪卫规〔2022〕32号(沪卫计规〔2018〕10号) | 延长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
2 | 关于印发《上海市除害服务单位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 沪卫规〔2022〕33号(沪卫计规〔2018〕13号) | 延长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
3 | 关于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工作的通知 | 沪卫规〔2022〕36号(沪卫计规〔2018〕16号) | 延长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
4 | 关于加强重危病人急救预报工作的通知 | 沪卫规〔2022〕38号(沪卫计规〔2018〕30号) | 延长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
5 | 关于印发《上海市医疗急救中心(站)工作规定》的通知 | 沪卫规〔2022〕40号(沪卫计规〔2018〕47号) | 延长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
6 | 关于印发《上海市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及保存规范》的通知 | 沪卫规〔2022〕42号(沪卫计规〔2018〕63号) | 延长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
7 | 关于印发《上海市二级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管理规范》的通知 | 沪卫规〔2022〕43号(沪卫计规〔2018〕64号) | 延长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
8 | 关于本市医院结算医疗费可实行“5舍6进”的通知 | 沪卫规〔2022〕44号(沪卫计规〔2018〕66号) | 延长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
9 | 关于下发《托幼机构传染病报告和意外事故报告办法》的通知 | 沪卫规〔2022〕45号(沪卫计规〔2018〕76号) | 延长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
10 | 关于在全市开展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的通知 | 沪卫规〔2022〕46号(沪卫计规〔2018〕77号) | 延长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
11 | 关于做好本市医疗机构儿童尸体处理的通知 | 沪卫规〔2022〕47号(沪卫计规〔2018〕79号) | 延长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
12 | 关于下发《上海市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沪卫规〔2022〕49号(沪卫计规〔2018〕83号) | 延长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
13 | 关于下发《上海市儿童保健门诊规范要求》的通知 | 沪卫规〔2022〕54号(沪卫计规〔2018〕91号) | 延长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
14 | 关于下发《上海市医疗废物卫生管理规范》的通知 | 沪卫规〔2022〕55号(沪卫计规〔2018〕94号) | 延长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
15 | 关于下发《上海市现制现售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 沪卫规〔2022〕57号(沪卫计规〔2018〕97号) | 延长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
16 | 关于印发《上海市职业病报告管理办法》的通知 | 沪卫规〔2022〕58号(沪卫计规〔2018〕101号) | 延长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
17 | 关于加强急性职业病调查处理和诊断工作的通知 | 沪卫规〔2022〕59号(沪卫计规〔2018〕102号) | 延长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
18 | 关于国务院《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的实施意见 | 沪卫规〔2022〕61号(沪卫计规〔2018〕106号) | 延长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
19 | 关于印发《上海市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内部医疗机构设置和执业登记管理规定》的通知 | 沪卫规〔2022〕66号(沪卫计规〔2018〕19号) | 延长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
20 | 关于医院接受外院注射单有关问题的通知 | 沪卫规〔2022〕68号(沪卫计规〔2018〕22号) | 延长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
21 | 关于本市医疗机构实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若干意见 | 沪卫规〔2022〕69号(沪卫计规〔2018〕31号) | 延长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
22 | 关于本市医院延长门诊服务时间的通知 | 沪卫规〔2022〕74号(沪卫计规〔2018〕38号) | 延长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
23 | 关于加强本市医疗机构拥军优属工作的通知 | 沪卫规〔2022〕79号(沪卫计规〔2018〕45号) | 延长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
24 | 关于规范本市医疗机构名称核准工作的意见 | 沪卫规〔2022〕82号(沪卫计规〔2018〕51号) | 延长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