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名称:
- 上海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沪消规〔2024〕1号)
- 报备机关:
- 市消防救援总队
- 审查结论:
- 准予备案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意见书
沪府备审〔2024〕第12号
市消防救援总队:
你单位报送市政府备案的《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印发<上海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通知》(沪消规〔2023〕1号)收悉。经审查,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对此文件准予备案。
2024年1月23日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意见书
沪府备审〔2024〕第12号
市消防救援总队:
你单位报送市政府备案的《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印发<上海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通知》(沪消规〔2023〕1号)收悉。经审查,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对此文件准予备案。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