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上海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沪消规〔2024〕1号)
报备机关:
市消防救援总队
审查结论:
准予备案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意见书

沪府备审〔2024〕第12号

市消防救援总队:

你单位报送市政府备案的《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印发<上海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通知》(沪消规〔2023〕1号)收悉。经审查,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对此文件准予备案。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