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延长《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区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有效期的通知
文件编号:
嘉府规〔2023〕4号
文件状态:
有效
公布日期:
2023-12-29
施行日期:
2024-01-01

正文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延长《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区长期护理

                                  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有效期的通知(草案)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经评估,2022年3月区政府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区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嘉府规〔2022〕1号)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特此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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